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技术监督水平及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发现质量风险,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拟定于2021年1月中旬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新《药品管理法》与药品标准的地位与作用;
(三)迎接数据科学的核聚变—大数据时代下生命、健康、疾病的解析;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实验室管理;
(五)检验检测风险管理与防范;
(六)市地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科研工作情况分享;
(七)中药材鉴别;
(八)现场教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月中旬;
四、其它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为期5天(含报到、返程各1天,培训3天),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开班前一周发短信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查询。
(二)报名方法:1.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2.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发邮件至邮箱(songby@nmpaied.org.cn)。
(三)培训费用2750元/人(含培训费、餐费、标准间住宿费,如需单间须另外加付房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可提前汇款或在报到时POS机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
(四)请将报名回执与培训费汇款复印件于2021年1月6日前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为确保培训班效果,本期培训名额有限,名额报满即止。
(五)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培训班将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进行考勤,缺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酌情通报派出单位。
(六)按照《高研院关于面授培训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培训不接受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名;学员报到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学员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结束14天内,学员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的,要及时告知培训班工作人员;培训报到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粤康码”,双码均显示无异常方可参训。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汇款请注明:研修一部 检验检测
联系人:张 辰 孟建荣
电 话:010-63362143、63365781、63365033
E-mail:songby@nmpaied.org.cn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